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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以专利技术出资入股:税收考量与潜在风险深度剖析
发布时间:2024-08-01 10:56:32

 

编者按

     随着新公司法的实施,注册资本认缴制调整为五年内认缴,一些面临货币资金出资困难的公司,尤其是那些注册资本较大且因资质需求无法减资的企业,投资人开始探索以知识产权出资入股的新路径,因使用专利技术出资可以享受增值税免征和个税递延缴纳等优惠政策,使得其成为知识产权中的出资首选。技术成果投资入股时无论投资者选择适用哪一项政策,被投资企业亦均可按技术成果评估值入账并在税前摊销扣除。这种出资方式虽能享受税收优惠、缓解资金压力,但同时也伴随着一系列税收问题和潜在隐患。本文将对这些问题进行详细分析。

 

 

一、税收问题

 

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文件,纳税人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及其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可享受免征增值税的优惠政策。自然人以专利技术出资入股,若其取得的是股权形式的经济利益,则此行为被视为技术转让,有权申请免征增值税。但需注意,具体的申请流程和要求可能因地区而异,申请时需携带技术转让或开发的书面合同,并前往所在地省级科技主管部门进行认定,同时需将相关书面合同及科技主管部门的审核意见提交至主管税务机关备查。具体流程需根据当地政策确定。

此处的技术成果仅限于专利技术(含国防专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植物新品种权、生物医药新品种,以及由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共同确定的其他技术成果。详见相关法律法规。

个人所得税:

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股权激励和技术入股有关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01号)规定,选择技术成果投资入股可以选择递延纳税政策的,经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投资入股当期可暂不纳税,允许递延至转让股权时,按股权转让收入减去技术成果原值和合理税费后的差额计算缴纳所得税。在该文件的加持下,因现金困难而选择以专利技术出资的投资人为了纳税延迟,通常都会选择递延至转让股权时缴纳个人所得税。

值得注意的是,投资人因现金出资困难而选择以专利技术出资的情况下,投资人通常会以成本不高的专利技术,然后以较高的(评估)作价出资入股,这将增加股权转让时“财产转让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股权转让收入减去技术成果原值和合理税费),进而增加个人所得税的缴纳金额。如果投资人以原出资时专利技术取得成本较低(或专利技术本身不值钱)为由低于对应被投资企业账面净资产份额转让股权收入,这将难以得到税务机关的认可。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2014年第67号)第十二条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视为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一)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低于股权对应的净资产份额的。”对于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主管税务机关可以核定股权转让收入。

案例解析:

张先生在2018年以10万元购得一项专利技术,后以此技术经评估作价200万元入股B公司,占股50%,并发生评估费、中介费等相关税费1万元。选择递延纳税政策并成功备案。因三年来公司未盈利,张先生以10万元(原专利技术购入成本10万元)的价格转让全部股权,税务机关以张先生股权比例对应的账面净资产140万元核定转让公允收入为140万元。此时,张先生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140-10-1)×20%=25.8万元。

印花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非货币性资产投资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41号)第一条规定,个人以非货币性资产投资,属于个人转让非货币性资产和投资同时发生。当自然人以其拥有的专利技术作为出资入股时,该协议在性质上原则上被视为专利权转让协议,因此,自然人按协议所载金额0.3‰贴花,并根据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规定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

 

 

二、其他潜在隐患

 

虚假出资风险:

     若专利技术的实际价值远低于其出资时的作价,则可能构成虚假出资。这种行为不仅损害公司、其他股东及债权人的利益,还可能引发法律风险。新《公司法》已明确规定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的法律责任,包括补足出资、丧失对应股权、面临罚款等严厉措施。公司可以通过独立第三方评估机构进行专利技术的公允价值评估,以降低虚假出资的风险。

 

知识产权纠纷:

     在使用专利技术出资入股前,必须确保其合法性和有效性。若专利技术存在权属不清、侵权等问题,将可能引发知识产权纠纷,给公司带来法律风险和经济损失。建议在专利技术出资前进行详细的权属和法律状态调查,确保专利的权属清晰无争议。

 

评估作价难题:

     专利技术的价值评估是一项复杂且专业的工作,需由专业评估机构和人员完成。评估作价的不准确可能影响出资的真实性和公平性。此外,随着市场环境和技术的快速发展,专利技术的价值也可能发生较大波动,进一步增加了评估的难度和风险。公司应定期对出资的专利技术进行重新评估,以反映其市场价值变化。

 

     综上所述,自然人在考虑以专利技术出资入股时,应全面评估税收影响及潜在风险,并咨询税务顾问和专业律师的意见,以确保出资行为的合法性和合规性,降低税务和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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