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今世界,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第一竞争力。企业为提高核心竞争力都在持续加大对其产品的研发投入。对于21世纪最贵的—人才而言,企业对科技人才实施股权激励是当前比较有优势的激励方式,那么企业对研发人员股权激励的支出如何加计扣除呢?本文就对其具体填报加计扣除优惠表方面进行解析。
政策依据
1、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归集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0号) 第一条第二款规定:“工资薪金包括按规定可以在税前扣除的对研发人员股权激励的支出。”即企业对计入研发费用中研发人员的股权激励支出可以作为工资薪金进行加计扣除,且该工资薪金的加计扣除时间和口径与企业所得税税前列支保持一致。
2、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我国居民企业实行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8号)相关规定,股权激励支出应在激励对象行权时给予扣除,因此税会之间会产生时间性差异。
实际填报
1、对股权激励计划实行后立即可以行权的。即授予日当年的对研发人员股权激励支出就满足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且符合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相关政策的。该种情况下,把可加计扣除的股权激励支出金额填写在《2021版研发支出辅助账》中 “人员人工费用”相应栏次。见下图:
同时当年享受税收优惠时,填报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表(2022年修订)A107012《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第 4 行“1.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工资薪金”。见下图:
2、对股权激励计划实行后,需待一定服务年限或者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下简称等待期)方可行权的。该种情况下税会产生时间性差异,因此对于股权激励支出加计扣除,在激励对象行权时以税前扣除金额填报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表,具体可以分行权年度研发人员仍从事研发工作和不从事研发工作。
1)行权年度研发人员仍从事研发工作。按照可以加计扣除的研发人员股权激励支出金额填报,填报表格同上述授予日当年行权的情况一样。
2)行权年度研发人员不再从事研发工作。该情况下对可以加计扣除的研发人员股权激励支出金额不再填写《2021版研发支出辅助账》,而是直接填入《2021版研发支出辅助账汇总表》“其中:其他事项”行“人员人工费用”列。见下图:
同时当年享受税收优惠时,根据研发支出辅助账汇总表填报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表(2022年修订)A107012《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第 4 行“1.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工资薪金”。
注意事项
1、由于税会时间性差异的影响,行权当年可加计扣除的股权激励支出—工资薪金一般要大于会计上的金额,因此要做好日常的时间性差异台账,并准备好相关资料留存备查。
2、除按照研发费加计扣除优惠要求的留存备查资料外,还需要企业的职工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资料,如企业的股票期权计划或实施方案、股票期权协议书、授权通知书、股票期权行权通知书和行权调整通知书等资料。
3、研发活动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尤其是涉及股权激励,因此具体执行中要把实际情况对照税法规定,合规享受税收优惠,降低涉税风险。